2021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作者:news_admin 日期:2021-12-04 浏览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1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博士工资待遇除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外,可按政策申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补贴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补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0岁以下(199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30岁以下(199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研究生学历和2022年本科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4)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地点

招聘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4)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3.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把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按“学科+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zszzoffice@163.com。

(2)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17:00。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职业教育园区丹桂路9号(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它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老师,0760-89911006。

(二)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由学校招聘小组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学历学位、学习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按拟聘人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数,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我校将电话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1.面试。面试合格线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教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2.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职业中学课程内容。面试总成绩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数的总和,其中面试满分为70分,答辩满分为3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讲、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我校与体检及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2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官方门户网站及相关高校官网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9911006。联系人:冯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11011。

学校网站:http://www.zsz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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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