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招考区属机关雇员公告
作者:news_admin 日期:2021-09-26 浏览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佛山市顺德区区属机关雇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所有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即2021年9月2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条件资格。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enroll/list),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9日16:00。报名系统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留意顺德区委组织部的网站,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3比例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双面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录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顺德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观察)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解除管控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应当或被采取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尚未解的考生;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考生应认真阅读防控须知(附件4)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七、招考工作网址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

八、咨询电话(区号为0757)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各招考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2833773、22832974

2

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2832810、22832831

3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监察委员会机关

22833626、22830703

4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820215、22820265

5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2663861、22623417

6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2813105、22813198

7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22639361

8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831083、22831015

9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22833277、22833260

10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22833323、22833386

11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22833087、22835562

12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2833057、22833028

13

佛山市顺德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

22832584、22830086

14

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

22836807、22836427

15

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6362879、26362825

16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2313317、22313890

17

佛山市顺德区档案馆

22838013、22838011

18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22830625、22830665

1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8213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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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招考区属机关雇员职位表

2.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招考区属机关雇员报考指南

3.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