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不断线 服务不间断——解读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日期:2019-09-28 浏览

作为国家首次提出的一项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一经出台就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

短短十几天,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从酝酿到出台,体现了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凝聚了很多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牵挂和关怀。

5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离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实施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5月17日,马凯副总理要求各地尽快启动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到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不断线,并通过提供就业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在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

5月29日,人社部发布 《关于实施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提出要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项重大突破

打破以往基于户籍制度形成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允许毕业生异地登记、享受服务和政策扶持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要求,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这是在整合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该计划提出的新要求。

将到本地求职的非本地户籍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当地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范围,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是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最大的亮点。

这一重大突破,适应了高校毕业生流动性大的特点,突破了现行以户籍为主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这需要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理解新精神,贯彻新要求,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是新的考验。

持续不间断服务

建立招聘信息公共服务互联机制,统一服务标准,提供同等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是涵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方面面的一揽子计划。其核心目标,是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半年之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

这项计划涵盖了从就业失业登记、提供就业服务、组织就业见习、组织技能培训,到创业扶持、特殊帮扶各个环节,需要各级人社部门及各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培训机构、街道就业服务平台共同参与。

计划要求,各地对高校或教育部门提供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基层平台主动联系,对回到当地求职的,掌握就业服务需求;对未回当地的,掌握就业状况并宣讲政策。

为统一服务标准,提供同等服务,该计划要求,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要以地级城市或省 (区、市)为单位,建立招聘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辖区内招聘信息联网共享,使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都能看到及时有效的招聘信息。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制定向发布就业信息。对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帮助其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多项精细化服务的要求,体现了该计划的科学性、创新性和人性化。计划提出,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开展职业素质测评,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

为了给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服务,计划提出,各地要将其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大力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

通过提供持续不间断的就业服务,确保毕业生离校不断线,让毕业生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全方位帮扶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和职业培训规模, “一对一”个性化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为了给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重点帮扶,该计划要求,各地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 “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对残疾高校毕业生,要配合残联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落实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接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可开发临时性就业岗位,保障其基本生活有着落。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和职业培训规模,使暂时就不了业的毕业生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是该计划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的着力点。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计划要求各地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并拓展一批见习基地,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组织开展见习供需见面活动。规范见习管理,加强见习期间的跟踪指导、考核监督、安全管理,提高见习质量。落实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补助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计划指出,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政府补贴培训职业 (工种)目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动员1000所国家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该计划还提出,各地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计划要求,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